小李最近遇到了烦心事,公司已经半年没有给他发工资了,朋友劝他赶快离开这家公司,再找一个合适的公司,小李念在自己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五年,不愿意和公司闹的太难看,找公司协商了多次,但公司不但没有准确给出发放报酬的日期,态度还十分恶劣。
小李一怒之下,以公司拖欠劳动报酬为由,提起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等。
没想到公司却以以未与小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双方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为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小李向仲裁委提交了银行交易流水、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的活动协议书、工牌、与主管经理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予以证明。
仲裁委认为,小李受公司的劳动管理,从事该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双方之间具有较强的从属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点。因此对于小李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的诉讼请求均予以支持。
劳动仲裁中,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该提供哪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签订有规范的书面劳动合同的,一般提交书面劳动合同就可以了,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证明可能就会麻烦一些,具体可以向仲裁委或者法院提交的证据如下: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聘书等书面材料;
2.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表明劳动者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支付情况、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公司出具的报销凭证等材料;
4.考勤记录、请假休假审批单据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用人单位关于劳动者履职或工作情况的公开报道或宣传资料等;
7.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对外签订的业务授权委托书、采购销售合同、客户业务确认记录等;
8.用人单位出具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荣誉证书、惩罚通知单等等;
9.工作过程中的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工作安排记录,关于工作情况及沟通情况影像资料等。
劳动关系的审查标准
对于公司未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或者和劳动者签订不规范的合同,诸如“劳务合同”“合作协议”等等,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要采用穿透的方法,透过表面的合同去审查背后实际的法律关系,审查的标准如下:
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第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第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动者维权的前提和基础。在入职之初,劳动者要不断加强法律意识,多渠道、多方面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求职时尽量选择合法合规的企业,避雷管理混乱、不规范的企业。
同时,要强化证据留存意识,注意保存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等涉及自身切身利益的相关证据。